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核心内容 - 本规则旨在规范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会议职权、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1] - 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 债券持有人权利包括:享有约定利息、转换为A股股票、行使回售权、转让/赠与/质押债券、获得信息、要求偿付本息、参与会议表决等 [3][5] - 债券持有人义务包括:遵守发行条款、缴纳认购资金、遵守有效决议、不要求提前偿付等 [7]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 - 会议权限包括:审议变更募集说明书方案、公司未能支付本息的解决方案、公司减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的处理、担保人重大变化的应对方案等 [8] - 会议可决议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修改本规则或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等 [8]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 需召开会议的情形包括: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公司重大结构变化、变更受托管理人、担保物重大变化等 [9] - 召集人可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等 [10][11] - 会议通知需提前15日发出,紧急会议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 [12][13] 会议议案与出席人员 - 议案由召集人起草,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且在会议权限范围内 [19] - 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的持有人可提出临时议案 [20] - 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可出席会议但无表决权(受托管理人同时为持有人除外) [13] 会议表决与决议 - 每张面值100元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 [31] - 决议需经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过半数同意 [37] -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需批准的经批准后生效 [38] 简化程序 - 特定情形下可采用简化程序召集会议,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偿债能力、减资金额低于净资产10%等 [44] - 采用简化程序需公告说明措施内容及影响,持有人可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异议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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