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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 湖南海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核查意见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 - 激励计划包含5项排除情形 包括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36个月内未按承诺分红等禁止性条款 [1] - 计划需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目前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首次授予对象覆盖董事 高管 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 排除独立董事 监事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2] - 激励对象需满足6项正面条件 包括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处罚 无公司法禁止任职情形等 [3] - 薪酬委员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公示最终激励名单核查意见 [4] 激励计划实施目的 -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保留核心人才 提升团队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 [2] - 通过绑定股东 公司 个人三方利益 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与可持续发展 [2] - 计划设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