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总股本430,65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065,000元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 [1] 权益分派实施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6日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说明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个人所得税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 [3] - 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 - 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税负10% - 限售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税负代扣代缴,税后每股0.09元;解禁后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计算纳税 [4] 机构投资者税收政策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9元,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5]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0.09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10元 [5]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0513—83558270、83530931 [6]
江山股份: 江山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