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公司章程修订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1] - 修订内容涉及法定代表人条款变更,由董事长担任改为由股东会指定执行董事担任 [1][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责条款,明确其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3] - 股东责任条款修订为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调整,明确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6] 公司治理结构 - 明确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有效期至下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28]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事项等 [37] - 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 [43][44] - 调整对外担保审批标准,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批准 [47]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增加分拆子公司上市、主动退市等情形 [83]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明确为1,065,436,182股A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21] - 修订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六种情况,回购股份需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26] - 调整股份转让限制,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31] - 禁止公司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33] - 明确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