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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股份: 至正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603991至正股份(603991) 证券之星·2025-05-29 23:12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 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七)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 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 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先进封装材料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