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寄丢客户价值5万元手镯仅赔67元?顺丰回应

事件概述 - 广东佛山陈小姐通过顺丰速运寄送价值4.98万元翡翠手镯 因退货过程中快件丢失 顺丰提出按未保价条款赔偿67.5元(基础运费7.5元的9倍)[1][3] - 快件在小区监控盲区丢失 警方介入调查但未发现监守自盗证据 涉事快递员仍在岗[3] - 商家以快递由客户寄出为由拒绝直接退款 需等待快递公司赔付结果[3] 公司回应与处理进展 - 顺丰速运成立理赔小组跟进事件 强调按非保价快件条款协商赔偿 因未达成一致将继续协商[3] - 公司保价服务条款规定未保价快件最高赔付7倍运费 实际赔偿金额高于此标准(9倍运费)[4] 行业法规依据 -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未保价邮件按实际损失赔偿 最高不超过资费3倍 挂号信件按3倍资费赔偿[4] -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至八百三十三条:承运人需承担货物毁损灭失责任 赔偿额优先按约定执行[4] - 法律例外条款:若证明运输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未保价也可主张全额赔偿[4] 争议焦点 - 客户主张高价值商品损失与低额赔偿不匹配 公司坚持按合同条款执行[1][3] - 快件丢失环节存在监控盲区 责任认定缺乏直接证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