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文件精神,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 情况进行监督。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