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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监管指引[1] - 董事会需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档案需经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书面确认[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3] 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价格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债务违约、股权结构变动等24类情形[4][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中介机构人员、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10类主体,涵盖其配偶子女等亲属[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 - 公司需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方式等内容,建立档案并要求知情人确认[7] - 股东、收购方、中介机构等需分阶段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最终版本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前送达公司[8]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9]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严守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或配合操纵市场,内幕信息发生部门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3][14] - 公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发送提示函等方式强化保密义务,禁止向外部提供未公开财务信息[16] - 若内幕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需立即披露[11] 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限制 - 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非法获取者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及业绩预告前10日内禁止买卖股票[18][19] - 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禁止交易,买卖前需咨询董事会秘书并申报变动详情[20][21][22] 责任处罚与附则 - 违规泄露内幕信息者将视情节受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外部机构违规将提请监管部门处理[23][2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7][28]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格式 - 档案需按一事一记原则填写,包含知情人姓名、身份证号、知悉时间地点、信息内容及所处阶段等字段[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