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总则 - 制度旨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1] - 适用范围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1]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强调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追责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 需追责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未执行证监会或交易所指引造成不良影响、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等 [1] - 责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处理前需听取其意见 [1]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 追责形式包括内部处分(如警告、降职、解聘)及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根据情节确定 [2] - 制度未涵盖事项或与法律冲突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 - 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5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