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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原浙江新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仙居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医药有限公司新设合并组建 以募集方式设立 [2] - 公司于1999年8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5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并于1999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ZHEJIANG MEDICINE CO LTD 注册地址为绍兴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68号 [2][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1 637 750元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设董事会 由12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4名 职工董事1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1名 [48][51] - 公司设总经理1名 副总经理3名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 可连任 [61][62][63] -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成员为3名 其中独立董事2名 [5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 表决权 质询权 查阅权等权利 同时承担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等义务 [12][16]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需遵守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违规担保 保证公司独立性等规定 [17][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 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16]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发行条件价格相同 [6] - 公司已发行股份961 637 750股 发起人为新昌县国有工业总公司等5家机构 [6] - 公司董事 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起1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每年转让不超过25% [10] 经营与投资管理 - 公司经营宗旨为开发新型医药产品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振兴民族医药工业 [14] - 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 食品生产销售 化工产品技术开发等 [14] - 董事会决定单项投资额占净资产20%以下的对外投资 超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 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5] -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的 先用当年利润弥补 之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65][67] - 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 扩大生产经营或增加注册资本 法定公积金转增后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 [6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在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 [65]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筹备 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事务 [64]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应披露独立董事意见及未采纳理由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