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 - 公司制定了《股价稳定预案》以维护上市后股价稳定,该预案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5961元),且需重新计算期限若期间披露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 - 上一轮稳定股价措施已于2025年4月14日实施完毕,涉及第四期股份回购 [2] 当前股价触发情况 - 2025年4月30日至5月30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2.5961元,正式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3] - 触发日为2025年5月30日,公司需在10个交易日内制定具体方案并履行决策程序后实施 [3] 预案执行流程 - 稳定股价方案需经过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并按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公告 [3] - 预案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等法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