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以简化治理结构并提升决策效率 [1]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强化董事会监督职能 [1] - 新增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规定其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并明确追偿机制 [3][19]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查阅权扩大,允许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需书面说明目的 [14]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要求维护独立性 [21][22] - 股东诉讼权细化,明确决议无效或撤销的情形,并规定轻微程序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 [15][36] 股份管理规则更新 - 股份回购情形扩充,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作为合法回购条件,并限制回购后持有期限(3年内转让或注销) [11][12] - 股份转让限制调整,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违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13][30] - 财务资助规范趋严,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例外情形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特别决议 [11]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 股东会提案门槛降低,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原为3%) [53][59]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明确,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48][49]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或表决未达法定比例等 [37] 经营与投资范围 - 经营宗旨强调品牌运营与国际贸易双核心,目标为打造多品牌上市公司 [7] - 业务范围涵盖纺织品生产、进出口贸易、医疗器械销售等,新增互联网销售及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态 [7] - 对外担保审批标准细化,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批准 [25][47]
龙头股份: 龙头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