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以上选 举产生。 第六条 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