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终止2023年度定增事项 - 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原因包括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1] - 该议案获监事会全票通过(3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2025年度定增方案核心条款 - 发行条件: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格[2] - 发行规模:拟发行不超过总股本30%的股份(上限67,043,16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5][6] - 定价机制: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4]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机构及自然人,均以现金认购[3][4] - 限售期:发行对象所获股份限售6个月,期间因分红送转新增股份同样受限[9][10] - 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总额23.59亿元,其中15亿元通过本次发行覆盖,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补充[6][9] 配套文件审议情况 - 监事会通过《2025年度定增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文件,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12][13] - 公司同步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5] 程序进展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