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发表法律意见。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天地源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天地源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 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 或非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等) 、数据、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 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用,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