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情况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4年12月23日届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125人,可解除限售股票112.176万股,占总股本0.19% [12][13][17]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5年5月26日届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86人,可解除限售股票210.3万股,占总股本0.35% [17][18][22] -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6.15亿元,满足2022年和2024年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6亿元和3亿元) [16][20]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因10名2022年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考核结果为B,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部分股票 [22] - 因1名2024年激励对象离职及2名计划近期离职(考核结果为A),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部分股票 [23] - 回购价格经调整后分别为15.65元/股(2022年计划)和18.09元/股(2024年计划),调整原因是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及拟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 [23][25]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派息调整,公式为P=P0-V(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25] - 2022年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从17.35元/股调整为15.65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从19.79元/股调整为18.09元/股,均扣除每股1.7元的派息额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