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募集资金调整 - 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74,76316万元调整为不超过73,76316万元,减少1亿元[2][3] - 调整后发行数量不超过252,613,560股[2][3] - 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偿还债务[2] 决策程序 - 监事会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未过半数,无法形成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调整事项在2023年及2024年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协议签署 - 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4] - 董事会获授权可修订本次发行相关协议,无需股东大会审议[5] 方案变更说明 - 募集资金总额减少不视为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2] - 除募集金额及发行数量外,其他发行方案事项未发生变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