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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明确召集人、投票方式、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创思路5号)、股权登记日及审议事项等 [1][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提供交易终端及互联网平台(vote.sseinfo.com)两种渠道,投票时间覆盖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14:00如期举行,由董事长朱付云主持,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3] 参会股东构成与资格 - 出席股东总计200名,代表表决权股份50,746,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070%),其中现场参会股东5名(持股49,531,800股,占比24.4082%),网络投票股东195名(持股1,215,160股,占比0.5988%) [3] -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股东身份进行认证,现场参会人员资格经律师核查持股凭证及授权文件,确认全体参与股东资格合法有效 [4][5] 议案表决结果与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全部公告列明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其中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6.01、6.03、6.04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 - 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监票计票程序符合规则并当场公布,未审议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 [5][6]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