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益方生物: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nventisBio Co., Limite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210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32.7844万元 [5][6] -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发行11,500万股普通股,并于2022年7月25日在科创板上市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7][8]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125][126]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期最长不超过6年 [112][118]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64]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50][51]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以及生物医药技术开发与服务 [6] - 经营宗旨为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开拓国际市场,获取经济效益 [15] - 可根据需要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14]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总数57,832.7844万股,均为面值1元人民币的普通股 [22] -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31]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 [46][4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质询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35][39]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需保持公司独立性 [43][4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61][56]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行使经营计划制定、高管聘任、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职权 [127]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 [121][123]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前需经其认可 [63] 重大事项决策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49] - 公司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2/3以上表决权)通过 [8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50%以上且达到绝对金额标准时需股东会批准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