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联: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在2025年5月30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全天,其中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上午9:15-11:30和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段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 [3]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062,086股,占公司总股本393,120,000股的29.2689% [3] - 其中现场参会股东5人,代表股份107,351,262股,占比27.3075%;网络投票股东111人,代表股份7,710,824股,占比1.9614% [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也出席了会议 [3][4]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主要议案同意票数占比均在99.7%以上,反对票占比不超过0.3%,弃权票占比不超过0.1% [6][7][8][9][10][11]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显示,同意票占比普遍在97%以上,反对票占比约1.9%-2.8%,弃权票占比约0.3% [6][7][8][9][10][11] - 第7、8项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