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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 关于指定总法律顾问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常兴华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该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副总裁 [1] - 公司董事会指定总法律顾问潘政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 -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法律顾问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1] - 人事变动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1] 联系方式 -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潘政烁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371-89988672、传真0371-89988673、电子邮箱zqb@ycne.com.cn [1] - 公司通讯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