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思瑞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法律依据 - 激励计划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草案进行合规性核查并发表意见[1][4] 公司实施资格 - 公司不存在被出具否定审计报告、违规利润分配等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2] - 公司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股权激励主体资格要求[2][4]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3] - 激励对象名单将通过内部公示10天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前披露审核意见[3][4] 计划内容合规性 - 授予安排及归属条件(授予数量/价格、任职期限等)符合法律法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4] - 计划明确禁止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财务资助[4] 计划实施意义 - 通过利益绑定提升管理效率与股东价值一致性[4] - 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且无显失公平条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