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透明度,保障长远可持续发展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1] - 公司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严格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自主决策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回报规划,完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盈利情况与战略发展需求,平衡股东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 [2] - 利润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可停提)→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分配 [2] - 公积金优先用于弥补亏损(顺序: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法定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2] - 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方案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2] 分配方式与条件 - 现金分红条件: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不影响持续经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无保留意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支出超净资产30%) [3] - 股票分红条件:经营良好且董事会认为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需考虑总股本与经营规模、盈利增速、每股净资产的匹配性 [4] - 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每年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差异化政策根据发展阶段调整(成熟期无重大支出≥80%,有重大支出≥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20%) [4] 决策机制与程序 - 董事会需研究论证现金分红时机、条件及比例,年度股东会可批准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及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净利润) [5] - 独立董事需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股东会审议前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 [5]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章程条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需对调整理由及程序发表意见 [5]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合规性、标准明确性、程序完备性、未分红原因及改进措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 [7] - 拟发行证券需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利润分配政策、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及未分配利润安排,保荐机构需对回报机制发表意见 [8] - 重大资产重组或控制权变更时需披露后续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 [8] 监督约束机制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受审计委员会监督 [9]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时,公司可扣减其现金红利以偿还占用资金 [9]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程序相同,董事会负责解释 [9]
芯朋微: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