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关,需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权利处分 [1][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1][4]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依法召开,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保障股东会正常运作 [1][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2][4]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 [3][7][8]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未履职,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主持 [4][9][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6][14]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补充通知需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 [6][15][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等 [7][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8][20][2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3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非关联股东过半数或三分之二通过决议 [14][41]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8][50][51]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决议通过日起计算,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18][53][54] - 股东会决议若违反法律或章程,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争议期间决议仍需执行 [19][55] 董事会授权与规则效力 - 股东会可对董事会明确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通过 [20][57]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需重新审议,解释权归董事会 [20][59][61]
芯朋微: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