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一度上热搜 公司最新回应:已付款,已解除“限消令”
永辉超市被限制高消费事件 - 永辉超市及其董事长张轩松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1][3] - 执行标的为390898元,立案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4] - 限制消费措施自限制消费令发出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义务后解除 [6] 案件背景及争议 - 案件源于永辉超市拖欠唐科公司搬运费约27万元及未退还合同押金10万元 [7] - 唐科公司与永辉超市在2021-2022年签订了多份《人工搬运服务合同》,涉及河南22家门店 [7] - 永辉超市辩称唐科公司尚欠其纸皮回收款88万余元,主张债务抵销 [7] 法院判决结果 - 法院判决永辉超市支付搬运费271360元及利息,并退还履约保证金10万元 [10] - 法院认为永辉超市主张的债务抵销缺乏事实基础,不予支持 [10] - 判决书显示双方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永辉超市构成违约 [10] 事件最新进展 - 永辉超市称已先行将37万元支付至法院账户,"限消令"当日解除 [11] - 公司表示此事源于子公司与唐科公司互负债务纠纷,两案均在审理中 [11] - 截至5月30日晚,唐科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尚未收到款项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