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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宜化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股东会基本情况 - 本次股东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3][6]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6]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568名,代表股份414,688,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08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会议审议了12项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包括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交易合规性、审计评估报告等[9][10][11] - 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6,377,644股)对全部议案回避表决[12] 表决结果 -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议案获得98.9483%同意票[12] - 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议案获得98.6436%同意票[30] - 批准审计评估报告议案获得98.9236%同意票[35] - 授权董事会办理交易事宜议案获得98.6760%同意票[48] - 所有议案中小股东平均赞成率超过97%[12][30][35][4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49] -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