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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通过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会议通知,明确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涵盖会议方式、时间、地点、议题及股东权利等细节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段为2025年5月30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2] -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69,205,952股(占比22.7653%),其中A股股东1人(181,126,900股),B股股东2人(88,079,052股) [2] - 网络投票股东289名,代表股份10,227,200股,包括A股股东287人(10,227,200股)及B股股东2人 [3]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同意率均超98.9%,最高为99.0987%(276,919,752股同意),最低为98.9709%(276,562,452股同意) [4][5] - 关键议案如《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99.0275%同意(276,720,852股同意),《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99.0511%同意(276,786,552股同意) [5] - 表决程序符合法规及章程,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后由主持人公布结果 [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