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 光明乳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高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资质与经验 - 候选人高丽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10余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1]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审查 [1] 独立性声明 - 未在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股东 [1] - 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大股东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1]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无不良记录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立案调查记录 [3] - 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3] 兼职与任期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在光明乳业连续任职未满6年 [3] - 非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3] 履职承诺 - 确保有足够时间精力履职,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 [4] - 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