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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需经董事会批准 [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8]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8] - 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 [10] 提名委员会选任程序 - 与人力资源部等部门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 [11] - 广泛搜寻人选,包括公司内部及人才市场 [11] - 搜集初选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料,形成书面材料 [11] - 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后,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建议 [11]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12] -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13]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或电话方式 [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15] - 委员需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委员,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 [16]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 [19] - 所有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20] - 提案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未采纳的建议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 [21] 附则 - 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2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