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澜之家: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600398海澜之家(600398) 证券之星·2025-06-02 16:37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 给予配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