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调解院为动荡世界注入和平新动力
国际调解院成立背景 - 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组织[1] - 33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成为创始成员国[1] - 突破传统司法裁判和仲裁机制的局限性[1] 调解机制优势 - 香港司法实践显示法庭调解案件和解率达50%[1] - 调解以尊重当事方意愿为前提通过中立第三方协助探索共赢方案[1] - 为文化差异大政治敏感度高的国际纠纷提供新路径[1] 国际争端解决现状 - 发展中国家面临话语权缺失规则适用性不足成本难以负担等困境[2] - 个别大国惯用单边制裁方式绕开现有国际规则自行其是[2] - 沙特伊朗在北京和解巴勒斯坦各派签署《北京宣言》展示对话解决分歧潜力[2] 国际调解院定位 - 提供和平公正互信高效的全球法治公共产品[3] - 突破传统争端解决方式提供更灵活经济便捷高效的选择[3] - 与诉讼仲裁等现有机制互补构建完整国际争端多元解决机制[3] 香港总部选址意义 - 香港被确定为国际调解院总部所在地体现对"一国两制"下法治文明的高度认可[3] - 香港兼具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优势拥有成熟法治环境和丰富"超级调解人"经验[3] - 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为国际调解院提供得天独厚发展条件[3] 国际调解院使命 - 超越零和思维促进争端友好解决的对话平台[4] - 承载以对话消弭冲突以协商化解纷争的文明追求[4] - 需要国际社会共同支持更多国家参与培育[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