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董事吴少英女士主持[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4][5]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议案内容与2025年5月17日及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会议通知及更正公告完全一致[4]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94人(代表股东1,495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9,716,93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20%[5] - 列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见证律师[6]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5]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8] - 表决结果:同意139,152,38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4%[7]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51,175股(占比44.1494%) 反对10,047,150股(占比53.1153%) 弃权517,400股(占比2.7353%)[7] 法律意见结论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