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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交易终止 -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 自查期间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5月15日 [2][7] 核查范围主体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标的公司、交易对手方、中介机构及相关自然人家庭成员 [7] 股票交易情况 - 自然人赵全邦(控股股东监事配偶)于2025年4月11日卖出50,000股公司股票 [8][9] - 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未发生公司股票交易行为 [10] 交易性质认定 - 经核查相关主体股票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10] - 除披露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