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36421.036万元,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许文显,营业期限至2049年5月20日 [3] - 公司不存在需解散、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形,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4]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 - 参与对象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共285人,其中董监高8人,认购份额占比9.23%,骨干员工认购占比90.77% [5][6] - 计划筹集资金总额3903.70万元,单个员工最低认购100元,最高持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整体计划持股不超过总股本10% [6]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A股普通股,存续期72个月,分两期解锁(锁定期12个月和60个月) [6][7] 计划管理与合规性 - 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立持有人会议及3人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监督 [7][8]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无第三方补贴安排 [5][9] - 计划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关于参与对象、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及锁定期等规定 [8][9][10] 实施程序 - 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14][16] -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6][18] 一致行动关系 - 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一致行动协议,但与董事长许文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9] 信息披露 - 已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意见及计划草案,后续需持续披露股票获取情况、持有人变动等信息 [19][20]
元力股份: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