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06月制定)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目的为规范董事离职程序,明确权利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保障治理结构稳定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所有董事(含独立董事) [1] 离职类型与程序 - 正常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健康原因等(未列举具体条款) [1] - 非正常离职情形包括违规、失职等(未列举具体条款) [1] - 辞职程序要求董事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原因及影响 [1][2] - 若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足1/3,辞职报告需继任者到任后生效 [2] - 免职/解聘需提前通知并给予申辩机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及时公告 [2] 离职交接与审计 - 离职董事需在生效前完成工作交接并形成书面签字记录 [2] - 财务审计条款未展开说明具体内容 [2] 信息披露与继任安排 - 公司需完整披露离职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2] - 继任程序需快速启动,提名选举需符合章程及法律,独立董事比例需达标 [3] 保密与法律责任 - 离职董事需持续保密任职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具体期限由双方约定 [4] - 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从事竞争业务的范围/期限/补偿需合法协商 [4] - 违反义务造成损失的董事需赔偿,公司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