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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 0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行使职权的程序[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法定情形出现后2个月内召开[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若无法按期召开需向监管机构说明原因并公告[1]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要求 - 股东会需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容需涵盖召集程序合法性、股东资格有效性、表决程序合规性等8项具体内容[2] - 法律意见书需明确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数及比例,累积投票制下董事选举的票数统计结果[2] - 法律意见书需由两名执业律师及律所负责人签名,禁止使用模糊措辞如"基本符合"[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未反馈或拒绝时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6][7]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背景资料[7][8] - 独立董事选举前需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披露材料,深交所对候选人资格有审查权[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通信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9] - 股东会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属中小投资者范畴[12]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投票权按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计算[13][14]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16]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提案审议过程、质询答复等,由董秘及主持人签字确认[17]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8] 监管与附则 - 未按期召开股东会可能导致股票停牌,深交所可要求董事会解释[19] - 违规召集或信息披露将面临证监会责令整改及交易所纪律处分[1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