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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 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获批向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并提供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1] - 上述授信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1] - 公司子公司广东铭利达和江苏铭利达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限额合计为人民币22,000万元 [2] 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被担保人广东铭利达资产总额为5,953,437,37415元,净资产为1,851,479,27640元 [3] - 2025年1-3月,被担保人营业收入为655,183,54801元,净利润为-43,970,91469元 [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被担保人流动负债为2,859,232,68692元,银行借款为1,904,638,86261元 [3] 担保合同条款 -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 -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5] -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5]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41.68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91% [1][5] - 上述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5]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