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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科技: 大豪科技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603025大豪科技(603025) 证券之星·2025-06-04 18:1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对《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 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