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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 深圳燃气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的提示性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 -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对"燃23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 可转债转股安排 -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可转债将实施转股连续停牌 [1] - 可转债持有人欲享受本次权益分派需在2025年6月9日(含当日)之前进行转股 [2] -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燃23转债"将恢复转股 [2]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日报》等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 - 公告明确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