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拓生物: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审议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案,并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上交所及巨潮资讯网公告通知 [2] - 股东会于2025年6月4日14:00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27号A幢,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3] - 会议审议议题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三项主要议案 [2]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含代理人)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053,096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45.9872% [5]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股份42,576,000股(占比39.9150%),网络投票股东39人,代表股份6,477,096股(占比6.0722%) [5] - 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37人参与表决,代表股份1,037,096股(占比0.9723%) [5] 议案表决结果 -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99.9035%同意票,反对票占0.0877%,弃权票占0.0088% [6] - 非独立董事选举中,陈音龙、陈宇杰、吴淑江均以超99.52%同意票当选,中小投资者支持率均超77.73% [6][7][8] - 独立董事选举中,应国清、王亮、段建平均以超99.52%同意票当选,中小投资者支持率均超77.73% [8][9]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10] - 会议对通知公告列明事项进行表决,未涉及未披露议题,表决程序包含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