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3.93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内 [3]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3.93元/股调整为13.77元/股 [3] - 截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056042股,占总股本0.57%,使用资金总额5006.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 - 截至2025年6月4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890292633股,回购专用账户剩余216042股 [4] - 根据相关法规,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拟以总股本890292633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216042股后的890076591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4] -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 若总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利润分配实施前股本总数为890292633股,扣减回购专户216042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股数为890076591股 [4] - 以2025年5月19日收盘价10.23元/股为参考价,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为9.98元/股 [4] - 每股现金红利=890076591×0.25÷890292633=0.24994元/股 [4]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0060%,小于1%,影响较小 [4] 结论意见 -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股份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 -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台华新材: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