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唐山冀东水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 [1] - 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出具 [2] - 律师事务所通过审慎尽职调查、查阅文件及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核实信息 [3] 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流程 - 2025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配套管理办法 [7] - 2025年5月30日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且无异议 [9] - 2025年6月4日获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实施 [9] - 2025年6月4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全部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 [10] 授予具体安排 - 授予日为2025年6月4日 符合深交所规则且避开敏感期 [11] - 授予价格3 41元/股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 高管 核心技术人员等共1 198人 [12] - 授予条件包含公司合规性要求及激励对象个人履职合规性要求 经核查均满足 [13][1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将按规定披露董事会 监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文件 [15] - 后续将根据《管理办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 结论性意见 - 本次授予已取得全部必要批准 程序合法合规 [16] - 授予条件 授予日 价格 对象及数量均符合法规及激励计划要求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