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金融衍生品定义为远期、期权、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组合,可采用实物/现金交割及保证金/信用交易方式[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开展交易[1] 操作原则 - 严格控制交易种类及规模,不得影响生产经营,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1] - 所有交易需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基于实际经营业务[1] - 交易账户必须以公司名义开立,禁止使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给他人交易[2] - 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需确保自有资金与保证金匹配[2] -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外汇收支金额,交割时间需基本匹配[2] 审批权限 -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需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 - 交易总体方案和额度由董事会审批,超出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及操作流程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代表负责具体实施,财务管理部需出具年度可行性报告[4] - 财务总监负责监督管理、风险控制、制定交易策略方案及应急处理[4] - 操作小组负责提供业务预测资料、资金监督、对账及档案保管[5] - 开展业务前需进行多市场比价,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分析[5] - 每笔交易完成后需及时传递单据进行账务处理[5] 风险控制措施 - 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包括资金风险(保证金、浮动盈亏)和价格变动风险[6] - 遇政策/市场重大变化导致风险显著增加时需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方案[6] - 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或接近止损限额时需立即执行止损机制[6] - 需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等基础设施保障交易[6] 信息披露要求 - 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披露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6] - 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7]
信凯科技: 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