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 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进展的公告
回购方案 - 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A股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一定金额,回购价格不超过11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1] - 若36个月内未实施股权激励,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1] - 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增加至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 [2] - 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为公司提供专项贷款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7亿元,且不超过回购总金额的9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完成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暂未进行股份回购 [3] - 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3] -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