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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控股: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情况 - 公司决定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条件的股票期权总计133 80万份 其中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7万份 因业绩未达标注销126 80万份 [1][7] - 业绩考核目标要求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00 但实际净利润为-9,507 33万元 增长率为-351 16 远未达标 [7] - 注销程序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1][7][8] 激励计划审议及实施流程 - 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等 经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核心员工认定经公示无异议 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1至2024-012 [3][4] - 预留权益授予部分同样履行公示程序 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公告编号2025-020 [7] 注销事项的合规性及影响 - 注销依据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交所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8][9] - 监事会认为程序合法合规 未损害股东利益 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意见书均确认符合监管要求 [9][10] - 注销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8] 相关文件披露 - 涉及公告包括《监事会核查意见》《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 文件编号涵盖2024-011至2025-025 [7][9][10] - 关键会议决议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