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两轮股份回购计划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第一轮回购金额9,000万至11,550万元,回购价≤150元/股[3];第二轮回购金额4,200万至6,000万元,回购价≤60元/股[4] - 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412,521股,占总股本1.7817%,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5]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或送红股[5]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77,868,334股(总股本79,280,855股扣除回购股份),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6,802,501元[5] - 若股权登记日前应分配股数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6] 除权除息计算机制 - 计算公式:除权除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6] - 以2025年5月22日收盘价62.39元/股计算,实际除权除息参考价为60.8900元/股[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4733元/股,对应参考价60.9167元/股,与实际参考价差异仅0.0438%[7][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