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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晖明)
600754锦江酒店(600754) 证券之星·2025-06-04 21:12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张晖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领域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 [2]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也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其直系亲属 [2] - 候选人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也不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 - 候选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也未在相关单位任职 [2]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2] 不良记录核查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候选人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候选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监管要求,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4] - 候选人承诺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资格的情形将主动辞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