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 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 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 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 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充分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