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召开,董事长谭岳鑫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9:15-11:30及13:00-15:00)和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同步进行 [6] - 会议通知提前15日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会议内容与公告一致 [6][7]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4名,代表股份57,481,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548% [7][8] - 中小投资者参与度高,通过网络投票代表股份4,751,201股,占比2.5669% [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依法出席,资格合法有效 [8][9]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获99.7298%同意票(57,326,077股),反对率0.2208%(126,900股),弃权率0.0494%(28,400股),中小投资者赞成比例达98.1203% [10][11] - 议案二表决结果与议案一完全一致,显示高度共识 [11] - 议案三通过率为99.4570%(57,169,277股),反对票126,900股,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6.2224%,弃权率略增至2.2416% [12][13]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全程由律师见证,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9][10] - 未出现临时提案或议案修改情形,审议事项与公告完全一致 [9][13] - 法律意见确认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可作为决议法定文件披露 [13][14]
*ST兰黄: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