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 宁波精达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 宁波精达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无锡微研100%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高昇投资 蔡磊明 微研和兴等 并已向交易对方发行32 258 062股股份 其中蔡磊明及微研和兴合计持有27 148 225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5 77% [1] - 根据收购协议约定 为担保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交易对方需将所获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指定方宁波成形控股 质押期限至业绩承诺期满或补偿完成日 [2] 本次质押具体数据 - 股东蔡磊明质押23 922 419股限售股 占其持股100% 占公司总股本5 09% 质权人为宁波成形控股 未进行融资 [2] - 一致行动人微研和兴质押3 225 806股限售股 占其持股100% 占公司总股本0 68% 质权人同为宁波成形控股 [2] - 合计质押27 148 225股 占公司总股本5 77% 质押股份均为限售股且未被冻结 [3] 质押背景与目的 - 本次质押系履行收购协议条款 非融资行为 旨在强化业绩承诺补偿保障机制 促进交易对方履行承诺义务 [3] - 公告强调若质押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