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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能源: 新集能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国良、姚直书、孔令勇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4] - 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中任职 [4] -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4] - 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或在相关单位任职 [4] - 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4]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上述情形 [4] 不良记录审查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5]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明确结论 [5]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5]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 其他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5] - 被提名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 [5]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的需具备教授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经验 [5] - 被提名人无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其他情况 [5] 资格审查确认 - 提名委员会已对被提名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6]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6] - 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无虚假陈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