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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家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 - 家悦转债持有人有权按10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债券 [1] - 回售条款触发因募投项目调整被认定为改变资金用途 [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第六年票面利率2% 计息天数0天(2025年6月5日付息) [3] 回售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6月5日至6月11日 资金发放日为6月16日 [1] - 回售申报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卖出"指令操作 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3][4] - 回售期间转债停止转股 若同时有卖出和回售指令则优先处理卖出 [4] 市场影响 - 公告时点转债市价高于回售价格100元/张 选择回售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 [1] - 若回售后流通面值不足3000万元 转债将在回售期结束公告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4] 公司行动依据 - 回售条款依据募集说明书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设定 [2] - 相关议案已通过2024年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